德納化工濱海有限公司環保安全整治提升改造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公示
發佈時間:2024-08-15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82號令)、《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環境保護部國環規環評[2017]4號),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首長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式,對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雜訊和固體廢物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 驗收報告編制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公開驗收報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於20個工作日。 現將德納化工濱海有限公司環保安全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年產3萬噸2,2,4-三甲基-1,3-戊二醇單異丁酸酯、1萬噸2,2,4-三甲基-1,3-戊二醇二異丁酸酯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公示如下,公示時間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1日,共20個工作日。
特此公示!
/Public/userfiles/files/德納-環保安全整治提升改造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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